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信息系统数据管理办法目 录第一章 总则
1 第二章 职责分工
1 第三章 数据备份、保管与恢复
2 第四章 对外数据交换
3 第五章 数据安全管理
4 第六章 附则
4 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信息系统数据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校信息系统数据管理工作,有效保护学校及学生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保障数据的真实、完整、可用和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信息系统数据是指学校在经营管理中产生的信息资源,主要包括业务数据、系统数据和管理数据三类
其中,业务数据包括日常交易数据、清算数据、与业务相关的其他数据等;系统数据包括操作系统、应用系统等系统数据;管理数据指非业务与系统的办公管理类数据
第三条 学校重要信息系统数据分密级管理
第二章 职责分工第四条 网络与计算中心负责落实学校信息系统的数据管理工作,具体包括数据库的安装、配置、检查、维护、安全控制、数据备份以及登记保管等
第五条 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数据管理执行情况的检查工作
第六条 学校严格控制数据访问权限,重要数据必须采纳安全校验机制,实行具体措施防止数据被非法访问、擅自篡改和恶意删除
第七条 数据管理人员不得将数据管理用户交与他人使用
第八条 所有接触数据的人员,必须严格履行职业操守,不得泄漏任何数据机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