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信息系统数据管理办法目 录第一章 总则 .............................................. 1 第二章 职责分工 .......................................... 1 第三章 数据备份、保管与恢复 .............................. 2 第四章 对外数据交换 ...................................... 3 第五章 数据安全管理 ...................................... 4 第六章 附则 .............................................. 4 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信息系统数据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校信息系统数据管理工作,有效保护学校及学生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保障数据的真实、完整、可用和安全,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信息系统数据是指学校在经营管理中产生的信息资源,主要包括业务数据、系统数据和管理数据三类。其中,业务数据包括日常交易数据、清算数据、与业务相关的其他数据等;系统数据包括操作系统、应用系统等系统数据;管理数据指非业务与系统的办公管理类数据.第三条 学校重要信息系统数据分密级管理。第二章 职责分工第四条 网络与计算中心负责落实学校信息系统的数据管理工作,具体包括数据库的安装、配置、检查、维护、安全控制、数据备份以及登记保管等。第五条 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数据管理执行情况的检查工作.第六条 学校严格控制数据访问权限,重要数据必须采纳安全校验机制,实行具体措施防止数据被非法访问、擅自篡改和恶意删除。第七条 数据管理人员不得将数据管理用户交与他人使用。第八条 所有接触数据的人员,必须严格履行职业操守,不得泄漏任何数据机密.第九条 数据管理人员调离工作岗位后,其数据管理权限立即收回,并退还全部技术资料(含软件资料),明确其离岗后保密义务。第十条 信息系统数据的采集、处理和传播必须经过审批.数据必须用于明确规定的目的,未经批准不得它用。采集的数据范围应与规定用途相符,不得超越批准范围。第十一条 除数据备份需要进行场地转移外,从生产系统拷贝保密数据必须经部门领导审批,由数据管理人员根据数据需求的性质(如职能部门需求、对外交换与报送等)按规定对数据进行处理后提交需求人员。第十二条 联机业务数据不得随意修改或删除,如确需修改,应由需求部门提出申请,报请上级主管领导和网络与计算中心主任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相应的数据处理.操作前后做好数据备份,操作时应有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参加,数据处理的每个步骤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