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三航局有限公司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办法(试行)1 总则为进一步做好局有限公司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的法律规范管理工作,确保建设工程安全和质量,根据建设工程有关法律法规、建设工程相关行业施工组织设计管理有关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与《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技术方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局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管理体制模式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 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局有限公司及工程公司(分公司)所承建的境内外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内部法律规范管理;除此之外,工程项目承建单位尚应根据相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行业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项目建设合同有关规定,进行外部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和履行报批手续,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基本要求1
1 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是施工单位对施工项目实施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施工管理的法定依据
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项目施工实施前根据国家、行业和企业的有关规定,遵循编制依据、编制内容和编制格式进行编制;按有关规定通过报批和审批后付诸实施
2 专项施工方案是在编制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基础上,针对技术工艺复杂、施工难度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的施工方案,是预防施工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文件
专项施工方案必须按有关规定编制、论证和审查后付诸实施
3 工程公司(分公司)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的管理工作,应在工程公司(分公司)经理的领导下,由分管生产的副经理、总工程师负责,由工程技术部归口管理
4 局铁路项目指挥部(局直管项目部)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的管理工作,应在指挥长(项目总经理)的领导下,由分管生产的副指挥长(项目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负责,由工程技术部归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