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24]44 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文明办、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文明办、教育局:为了法律规范和加强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管理工作,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554 号)和《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财综[2024]83号)的有关规定,财政部、中央文明办和教育部联合制定了《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管理办法财政部 中央文明办 教育部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了法律规范和加强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管理工作,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554 号)和《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财综[2024]83 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 2024 年至 2024 年由财政部、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中央文明办)和教育部安排利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开展的乡村学校少年宫修缮装备、运转补助和人员培训等工作。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乡村学校少年宫,是指依托乡镇中心学校现有场地、教室和设施,进行修缮并配备必要的设备器材,依靠老师和志愿者进行管理,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组织开展普及性校外活动的公益性活动场所.第四条 用于项目的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以下简称项目资金),安排使用应当坚持公开透明、法律规范管理和专款专用原则.第五条由项目资金资助修缮的场所、设施设备和公益性活动,应当在显著位置标识“彩票公益金资助——中国福利彩票和中国体育彩票”字样.第二章 资金使用范围与标准第六条 项目资金使用范围如下:(一)修缮装备:利用乡镇中心学校现有场地和教室进行修缮并配置设备器材,将其整修成适合组织开展普及性校外活动的乡村学校少年宫;(二)运转补助:补助已开展活动的乡村学校少年宫日常运转经费,并培训乡村学校少年宫的管理人员.第七条 项目资金标准如下:(一)修缮装备的标准为平均每所 20 万元,其中,修缮不高于 6 万元,装备不低于 14 万元;(二)运转补助的标准为平均每所每年 5 万元。第三章 项目申报与资金使用第八条 项目申报审批程序如下:(一)中央文明办会同财政部和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