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规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法律规范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及分析工作,依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以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办法》,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直属企业(以下统称所属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及分析
集团公司直接或间接投资的控股公司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及分析工作参照本规则执行
第三条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应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发生和进展过程以及事故原因之间的相互关系,认识事故规律性,制定和实施有效对策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
第二章 机构和职责第四条 集团公司安全环保与节能部是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
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法律规范
(二)负责组织制修订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管理规章制度
(三)负责组织一般 A 级及以上和升级管理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管理工作
第五条 集团公司相关机关职能部门参加主管业务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第六条 专业分公司负责本专业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管理工作,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集团公司有关事故调查工作要求
(二)参加集团公司对本专业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工作
(三)受集团公司委派,组织本专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第七条 所属企业负责本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管理工作,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和专业分公司有关事故调查工作要求
(二)组织对本企业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
(三)配合集团公司和专业分公司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四)负责本企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的归档工作
第八条 集团公司生产安全事故调查中心设在安全环保技术讨论院,作为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工作的技术支持机构
主要职责:(一)参加起草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相关制度、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