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民政局年度基层民政事务工作总结2024 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民政局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宗旨,围绕保障基本民生,发挥民政托底作用,取得了较好效果,为全县民生改善、经济进展、社会和谐做出了积极贡献.一、不断完善城乡救助体系,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工作水平(一)从制度建设入手,严格法律规范低保申请、审核、审批程序。制定出台了《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最低生活保障民主评议办法》等制度,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法律规范低保审批管理的通知》,细化了具体的低保操作办法,严格入户核查、民主评议、审批等关键环节制度的落实。建立了长期公示制度,将享受低保人员在民政网和省厅统一发放的低保公示栏长期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积极与县编办协调,成立了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定编 6 人,新录用工作人员 3 名,积极开展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提高了救助的准确性和公信力.(二)积极开展低保复核工作.组织镇(街、园、区)对辖区内已经享受和拟新增的低保对象严格根据个人申请、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张榜公示的程序,进行全面复核,凡符合低保标准的全部予以纳入,不符合低保标准、不按规定程序办理的一律不予审批,有效避开了“人情保”、“关系保”和暗箱操作行为。自 10 月 1 日起,城市低保由 450元/人/月提高到 480 元/人/月,农村低保由 2900 元/人/年提高到 3300元/人/年,全年为 5500 户近 10000 人发放城乡低保金 3250 多万元.(三)加强五保供养工作.对全县农村五保对象进行全面核查,动员分散供养五保对象入院集中供养,指导敬老院重点接收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和重度残疾人。积极争取资金 368 万元,用于 10 处敬老院改造,改善了敬老院基础设施条件,提升了敬老院整风光貌。联合财政、消防等部门,开展敬老院、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安全隐患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提高了安全管理水平.全年为农村五保 1466 人发放五保金 744。19 万元。(四)加强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全年为 1535 名医疗救助对象发放医疗救助金 477.96 万元,为 800 名临时救助对象发放临时救助金 155 万元,为 23306 户 46849 名冬春需救助人员发放冬春救助资金 738。92万元,救助贫困大学生 393 人,发放慈善救助资金 119。5 万元。(五)加强社会福利工作。仔细落实孤儿(困境儿童)救助、城镇“三无"人员救助、低保老年人高龄津贴、失能老年人护理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