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工程报监资料须知建设单位报监时负责填写《山东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申请书》,并于申报监督时提交以下资料(单建工程的后面有标注,结建工程可不提供):1、人防主管部门批准的立项、可研、审批文件;2、防空地下室设计意见书(结建工程);3、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书;4、经审查合格的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5、勘察单位资质证书(单建工程);6、设计单位资质证书;7、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单位资质证书;8、施工单位资质证书;9、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单建工程);10、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资格证书;11、监理单位资质证书(人防专项资质);12、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人防监理资格证书);13、检测单位资质证书;14、施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15、监理合同和中标通知书;16、人防工程施工组织设计;17、人防工程监理大纲(监理规划);18、地质勘察报告(单建工程);19、其他政府部门的批准文件(单建工程);20、消防部门对设计文件的审批意见(单建工程);21、参建各单位质量责任制度及质量保证体系报告表;22、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申报表填写内容应真实、字迹端正、墨迹一致、不得涂改,需盖章处必须加盖法人章.监督机构应留存所报资料的原件或加盖相关单位公章的复印件。附表:1。山东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申请表(一式三份)2。人防工程概况表(一式三份)3.参建各单位质量责任制度及质量保证体系报告表(一式两份)4。人防工程报监资料审查表(由人防质监站填写)RFZJ01山东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申报资料工程项目名称: 监督注册编号: 质量监督单位: 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站 项目质量监督组长: 年 月 日RFZJ01—01山东省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申请表济宁市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和《山东省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人防工程建设的法定程序,兹向你站申报 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我单位对所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同时对人防工程质量依法承担责任与义务。 建设单位(公章): 年 月 日工程概况单位工程名称人防面积 M2工程地点XX 区(县)XXXXXXXXX工程抗力级别核 /常 地下室层数工程类别□ 1.单建;□2.结建;□3。兼顾工程地面层数: 人防所在层□1。新建;□2。扩建;□3。改建;□4。加固改造合同开竣工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工程用途平常人防审批文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