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学校自然灾害防范措施为加强对全区教育系统预防与处置自然灾害工作得领导,确保应急救援与救灾工作快速、协调、有序地开展,最大程度地减少师生伤亡、减轻经济损失与社会影响,维护学校与社会稳定,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本预防处置办法适用于发生在我区或涉及我区得严重自然灾害及与之相关得校园突发公共事件得应急处置
自然灾害类包含台风、洪灾、旱灾、地震、泥石流、火灾、冰暴、雪等因素而造成校园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等得应急事件
二、工作原则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经常宣传自然灾害事件得预防知识,提高学校与师生员工得安全保护意识
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早采取有效得预防与控制措施,努力减少自然灾害事件得损失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自然灾害事件得预防、报告控制与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成立学校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预防、指挥、协调、处理工作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预警快速反应机制,增强人力、物力、财力储备,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一旦发生自然灾害事件,快速反应,及时高效地做好处置工作
三、组织管理1、自然灾害事件得预防⑴ 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自然灾害事件得领导与管理
将预防自然灾害事件得工作纳入学校目标管理考核,并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2/7⑵ 应经常性地对校舍、场地、围墙、山坡、水沟、电线、树木等建筑开展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⑶ 学校应在自然灾害事件发生前做好师生员工得疏散安排工作
⑷ 增加学校投入,切实加固好自然灾害事件易发生得基础设施
2、自然灾害事件得报告⑴ 学校在台风、洪灾、旱灾、地震、泥石流、火灾、冰暴、雪等自然灾害期间,应建立 24 小时值班制度,并设立与开通值班电话
⑵ 严格执行学校重大自然灾害事件报告制度
对发生得事件做到按程序逐级报告,并以最快得通讯方式在 1 小时之内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