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编号:Q/WR-E/0-CX01-20181•目的对本所的各项活动进行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并确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以确保本所各项风险得到有效的控制。2.范围适用于本所管理体系范围内的各项活动及其相关工作场所内的和工作场所外可对工作人员造成健康安全危害的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措施的确定。3. 职责3. 1 管理者代表负责责批准《重大风险清单》。3. 2 各部位应成立危险源辨识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危险源的辨识、评价。3.3 质量安全处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危险源的综合辨识和评价,确定其是否可接受,制定相应重大风险(不可接受风险)控制措施。。4. 工作程序4. 1 危险源辨识4. 1.1 质量安全处负责在每年年初,将《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及风险控制表》发到各部门,组织本所职业健康安全状态普查。4.1.2 各部门按照主管部门要求对其部门业务范围内活动进行危险源辨识,危险源辨识应考虑所:a)常规活动和非常规活动;b)所有进入工作场所的人员(包括承包方人员和访问者)的活动;c)人的行为、能力和其他人为因素;d)源于本所工作场所外,能够对本所工作场所内组织控制下的人员的健康安全产生不利影响的危险源;编号:Q/WR-E/0-CX01-20182-7e)在本所工作场所附近,由本所控制下的相关活动所产生的危险源;f)由本所或外界提供的工作场所的基础设施、设备和材料;g)本所相关业务活动的变更、使用材料的变更,或计划的变更;h)本所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变更所带来的影响;i)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j)对本所工作区域、过程、装置、机器和(或)设备、操作程序和工作组织的设计,包括其对人的能力的适应性。4.2 风险评价4.2.1 各部门依据《风险评价方法》(见本程序附件)对辨识出的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价,并将评价结果按照《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及风险控制表》要求形成危险源及风险评价清单,报部门主管领导审核确认,并动态保持更新。经部门领导批准后报质量安全处备案。危险源辩识、风险评价应与本所管理体系运行的经验和所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的能力相适应。4.2.2 质量安全处根据各部门备案的《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及风险控制表》,整理、分析、汇总出本所年度《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及风险控制表》,经质量安全处领导审核,管理者代表批准后发布。4.2.3 所与各部门根据危险源评价结果,确定所和部门年度“不可接受风险因素”,形成《不可接受风险因素清单》。部门级《不可接受风险因素清单》由部门审核,主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