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吊安装合同甲方:乙方:为确保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起重机械安装工作质量,安全施工,保证工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安装塔吊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二、施工时间:三、工程内容及承包方式: 1、工作内容:四、安装费用:1、安装至自由高度 40 米 8000 元×2 台=16000 元(大写:壹万陆仟元整)(含 30 吨吊车费及申报资费用由甲方负责超出的费用):如有二次加节,每次加收 2000 元
2、每次项升附墙收取 3500 元(含加节),如有二次加节,每次加收 2000 元
3、总费用为以上各项费用合计
4、乙方不提供发票五、付款方式:塔吊标准高度安装调试完毕并经相关质检部门验收合格后付清标准高度全部费用16000 元,每安装一道附墙随时付款(或在中秋节和春节付清),以上费用包含设备卸车费、设备安装费、资料整理送审费、设备安装人员劳保费、设备安装人员保险费、管理费、利润等所有费用
六、质量标准:质量要求:达到一次性安装合格标准
七、双方责任:甲方责任:1、向乙方提供塔吊相关的说明书
2、负责协调乙方与现场施工各方的配合关系
按时组织塔安装机件材料到位满足安装期间使用要求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误工,由甲方承担乙方误工费
乙方责任:1、按甲方要求保安全、保质量、保时间、保设备完好完成施工作
2、乙方必须保证具备安装资质和安全许可等市建委及其它部要求的资质
3、乙方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培训,并取得合格的有效证伺特别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人证相符,作业时证件原件随身携带
假如出现证书不合格、人证不相符、无证作业,发生每例,乙方承担因此发生的所有费用4、乙方负责到市建委及市技术监督局等相关部门办理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