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与家长联系制度为了更好地争取家长紧密配合,形成合力,发挥学校,家庭的整体教育功能,特制定学校与家长联系制度:1、班主任每学年对任教学生普访一次,语文、数学、英语老师每学年与任教班学生家长普遍交谈一次以上
做到家长与学校统一要求,协同教育,寻求有效的教育方法与措施
2、建立班级周报制度,班主任每周要填写好学生行为法律规范手册,周五放学前发给学生带回家长检查、签名,家长在“家长意见栏”上写上对学校、老师配合教育的要求或提议,并填好学生在家行为法律规范表,下周一由学生带回学校交班主任
3、对学习态度差、纪律性不强,问题较多的学生,老师除了利用周报与家长互通情况外,应视学生的表现情况,采纳多种方法及对与家长联系,共同采纳有效的方法帮助学生解决和克服存在的问题
4、家长对教育学生有不同意见或提议,除找班主任外,也可直接向学校反映情况
5、学校规定:每学期进行一次学生家长会
此外,各班可根据教育学生的需要进行全班或部分学生家长会
6、学校从实际出发,不定期召开家长委员会会议和部分学生家长会
7、老师和学校听取学生家长合理的意见和积极的建议,改进工作
家长会制度一、宗旨促学生进展,让家长满意
二、组织形式在校长室的领导下,由学校政教处具体分工负责,在家长委员会的指导下,由各年级组分段具体负责实施,班主任和全体任课老师参加
三、家长会的主要形式全校家长会、年级家长会、部分同学家长会、部分班级家长会
会议的形式:讲座、座谈会、讨论会、沟通会
主张集体辅导与个别指导相结合,提倡开发性、互动性的家长会,鼓舞和支持家长积极参加
四、召开家长会的条件1、新生入学时; 2、学期中阶段性测试前后;3、学期期末考试前后;4、学校认为有必要时或相当的家长要求时;5、毕业班按实际需要安排
五、相关要求1、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以上家长会
家长会前年级组、班主任、任课老师要依据学生、学校的实际和要求确定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