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为了强化兴运煤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法律规范安全管理体系工作程序,进一步明确各级管理人员职责,细化分工,做到目标明确、任务清楚、责任到人,谁主管、谁负责,谁分管、谁负责
促进各级人员抓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推动我矿安全生产工作顺利开展,特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一、组织机构(一)领导组组 长:杨书彬副组长:王营超 刘新亮 冯春生 秦海立 景全营成 员:郝焕涛 李进京 焦振涛 冯国洲 张遂战 梁德森 陈晓楠 温柔民 耿冠州 王晓明许文雷 刘蒙召 张华战 赵金生 姜文兴 领导组下设安全责任体系监督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科,办公室主任由安全矿长刘新亮兼任,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二)职责分工:组长:组织制定重大安全技术改造计划和重大安全决策,对矿安全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安全矿长:在矿长领导下,协助矿长抓好安全各项工作,对安全生产负主要领导责任,全面负责安全责任体系运作监督管理
生产矿长:在矿长的领导下,协助矿长抓好生产组织及各项工作,对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机电矿长:在矿长的领导下,对矿井的机电、运输安全管理工作负主要责任
总工程师:在矿长的领导下,对矿井的生产技术、探放水、一通三防 安全管理 工作负全面责任
各分管业务科室负责人:负责对所分管部门任务的落实,并定期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做好相关记录,同时将完成情况反馈到分管安全领导进行确认后,上报主要负责人
安全责任体系办公室:负责定期对各项安全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将存在的问题作出通报和反馈,并对各职能部门工作评价考核情况进行总结,上报安全经理
调度室:是矿井安全生产指挥中心,负责协调、组织指挥生产工作
生产科:是矿井采掘规划、作业计划实施的职能科室
技术科:是矿井采掘规划、作业计划、安全技术措施等的编制、组织技术资料会审、新技术推广应用和日常技术管理工作的职能科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