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思源实验学校《湖南省学校学生人身损害事故预防和处理条例》知识测试卷老师姓名:计分:一、填空(3*13)1、《湖南省学校学生人身损害事故预防和处理条例》2024 年 3 月 31 日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本条例自 2024 年()月()日起施行.共()章()条.2、第三条:学生人身损害事故()应当坚持安全优先、多方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原则。3、第八条:未成年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对未成年学生的监护职责,加强对未成年学生的().4、第十三条学校应当制定教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对教职工开展安全知识、技能培训,保证教职工掌握相应的安全抢救常识,提高()。5、第十六条学校教职工应当恪守职业道德,尊重(),不得(),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殴打、侮辱、猥亵等损害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6、学校及相关行政机关在本条例中都具有()职责。7、第三十二条教育教学期间发生学生人身损害事故的,学校应当及时实行措施抢救,防止(),保护(),通知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委托代理人、承保保险公司,并根据规定报告有关人民政府和主管该学校的教育部门。8、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严重扰乱学校秩序,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本条例名词解释.(10*2)1、人生损害-—-——-—2、教育教学期间-——-——-——--二、简答(21+20)1、《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学生人身损害事故发生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纳哪些违法方式表达意见和要求?严重扰乱学校秩序,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予以处罚.2、《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学校未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职责,或者学校教职工不正当履行职务,造成学生人身损害事故的,学校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学生、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有过错的,依法减轻学校的赔偿责任。因哪些情形造成学生人身损害事故,学校已经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并无不当行为的,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