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生物安全保卫制度1、目的:明确实验室安全保卫制度,法律规范实验室管理,保证实验室及相关人员的安全
2、范围: 适用于检验科及血库
3、职责:3
1 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次制度
2 组长:监督小组成员严格遵守此制度
3 科室负责人:负责监督全科室人员遵守此制度,及时更新修改相关规定,并对违反此规定的人员进行处理
4、具体规定要求:4
1 合理、科学设置和布局实验室,安全出口和通道必须保持通行无阻,不准堆放物品、垃圾、装置及设备
安全门必须保持通畅,不得堵塞
实验室应保持通风通气,每天开窗 2—4 次,空气消毒机,每天两次消毒,做好使用情况记录
2 临床医学实验室窗户需具备钢丝网纱窗,以防外界“虫害”入侵
钢丝网纱窗的完整性由各组长负责
3 应法律规范使用消毒灭菌装置:高压灭菌器、空气消毒机、生物安全柜等,病原微生物密集、传染性强的实验室应具备上述设备,每种设备由各专业组长负责维护、使用和记录
4 非实验室人员进入检验科应经科主任同意,实行相应防护措施后方可进入实验室
实验室工作人员须脱下工作服、手套及帽子,洗手后才能出实验室
5 决不保存高致病性强的菌种和标本,三类菌种和标本保存进行出入登记,标本储存应专柜、密封保存
如工作需要拿出实验室,必须由卫生行政部门许可,生物安全委员会同意,出其证明后才能拿出实验室
6 所有能够产生气溶胶进行播散的生物制品或标本,都应使用密封的离心管,并在有盖的离心机中进行离心
标本运输应装入不泄露、不破损、密闭的容器中,在放入标本箱内运输
7 工作人员均应遵守生物安全的一切规章制度,如违反者,根据有关条例由生物安全小组成员共同讨论处罚
8 菌种、毒株、传染强的标本,有害、有毒的化学物品,应实行专人专柜、双人双锁管理,同时做好出入登记,违者重处
如发现被盗应立即报告保卫科和实验室负责人
9 为了保证生物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