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生物安全保卫制度1、目的:明确实验室安全保卫制度,法律规范实验室管理,保证实验室及相关人员的安全。2、范围: 适用于检验科及血库。3、职责:3.1 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次制度。3.2 组长:监督小组成员严格遵守此制度。3.3 科室负责人:负责监督全科室人员遵守此制度,及时更新修改相关规定,并对违反此规定的人员进行处理。4、具体规定要求:4。1 合理、科学设置和布局实验室,安全出口和通道必须保持通行无阻,不准堆放物品、垃圾、装置及设备.安全门必须保持通畅,不得堵塞。实验室应保持通风通气,每天开窗 2—4 次,空气消毒机,每天两次消毒,做好使用情况记录。4。2 临床医学实验室窗户需具备钢丝网纱窗,以防外界“虫害”入侵。钢丝网纱窗的完整性由各组长负责。4。3 应法律规范使用消毒灭菌装置:高压灭菌器、空气消毒机、生物安全柜等,病原微生物密集、传染性强的实验室应具备上述设备,每种设备由各专业组长负责维护、使用和记录。4.4 非实验室人员进入检验科应经科主任同意,实行相应防护措施后方可进入实验室。实验室工作人员须脱下工作服、手套及帽子,洗手后才能出实验室。4。5 决不保存高致病性强的菌种和标本,三类菌种和标本保存进行出入登记,标本储存应专柜、密封保存。如工作需要拿出实验室,必须由卫生行政部门许可,生物安全委员会同意,出其证明后才能拿出实验室.4。6 所有能够产生气溶胶进行播散的生物制品或标本,都应使用密封的离心管,并在有盖的离心机中进行离心。标本运输应装入不泄露、不破损、密闭的容器中,在放入标本箱内运输.4。7 工作人员均应遵守生物安全的一切规章制度,如违反者,根据有关条例由生物安全小组成员共同讨论处罚。4.8 菌种、毒株、传染强的标本,有害、有毒的化学物品,应实行专人专柜、双人双锁管理,同时做好出入登记,违者重处.如发现被盗应立即报告保卫科和实验室负责人。4。9 为了保证生物安全,科室应准备足够的工作服、隔离衣、防护面罩、鞋帽、手套,尤其生物因子密集地方.在检测工作中做好个人防护。4.10 实验区域应有明确的污染区、清洁区、半污染区的标识,凡放有感染性物质或接触感染性物质的容器、仪器设备均贴生物危险标识或警示用语。4。11 不得自行拉接电线,实验室内不得用电热器取暖、烧水,严禁吸烟.4。12 仪器用电量大,医院医院供配电系统应满足仪器设备的工作需要,实验室人员应常常对所有插座等进行检查,发现故障立即报告后勤科相关人员,请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