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家具有限公司供货合同甲 方:乙 方: 江苏 * *家具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双方就甲方向乙方定购木门及木饰面等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为明确双方在合作过程中的权利义务,确保实现缔约目的,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共同进展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守信执行
备注:木门、木饰面到货价为固定价格,供货数量暂定,以货物到达施工场地实际验收数量为准,结算以实际到货验收数量为准
一、工程地点及工期工程名称:
1、协议总工期为: 48 天
(深化 8 天完成后,生产到安装工期为 30 天,安装 10 天
)2、因甲方原因导致施工日期延误,则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1 工期延误:A)甲方在向乙方要求工期时,应考虑到工程建设施工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如不可抗力因素等
乙方应该延长工期:对于在施工过程中关于用电紧张,人员嘈杂等等对施工带来的种种不便而造成延误工期与乙方无关,应由甲方安排延长工期
B)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实行的一些强制措施造成工期的延误由甲方自行负责,合同工期予以延长
C)对由于以上原因造成的竣工日期的延误,经甲方书面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
如因其他原因造成工期延期竣工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D)如非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 3 日以上而导致乙方所延误工期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补偿
二、本合同要求材质工艺见深化图纸报价清单,本合同总价款为:¥元,大写:人民币
三、本合同付款方式1;预付款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30 %,计¥元,大写:人民币; 2;验收材料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30 %,计¥元,大写:人民币;3;成品发货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30 %,计¥大写:人民币;4;安装验收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10 %,计¥元,大写:人民币;5,;增值税发票另外甲方向乙方付合同总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