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馆、饭店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指导手册**市公安消防局目录1.引言 32. 宾馆、饭店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应用 43. 宾 馆 、 饭 店 主 要 消 防 安 全 管 理 制 度 104 。 宾 馆 、 饭 店 火 灾 特 点 及 消 防 安 全 重 点 部 位 185 . 宾 馆 、 饭 店 e 网 管 理 信 息 系 统 应 用 196 。 宾 馆 、 饭 店 消 防 安 全 “ 四 个 能 力 ” 建 设 明 白 卡 217。 宾馆、饭店消防安全宣传 228。 宾馆、饭店涉及名词和术语 239.宾馆、饭店火灾案例 2510.宾馆、饭店消防安全标识化 26引言宾馆、饭店是指为宾客提供休息、住宿及就餐等服务的场所.现代的宾馆、饭店,大都是集客房、餐饮、商场及会议、健身、娱乐于一体的公众聚集场所,其人员密集、流动性大、功能复杂,用火用电量大,易燃易爆可燃材料多,火灾荷载大等火灾危险性,消防安全管理稍有疏忽就可能发生火灾,极易造成重大伤亡事故,因此,做好此类场所的火灾防控具有重大意义。本手册根据公安部在全国实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中提出的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的目标,结合东莞市宾馆、饭店行业特点,对“四个能力”建设内容进行介绍和法律规范统一,简要介绍了宾馆、饭店防火、灭火、自救逃生等方面的一些基本知识和技能,供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使用和参考。注: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是指: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1.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切实做到“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2.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切实做到“火情发现早、小火灭得了";3.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切实做到“能火场逃生自救、会引导人员疏散”;4.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切实做到“消防设施标识化、消防常识普及化”.第一篇宾馆、饭店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应用一、 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宾馆、饭店每月至少要组织一次防火检查,内设的部门、班组每周应当开展一次防火检查;单位消防安保人员每天要进行防火巡查,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至少每两个小时一次。餐饮等场所在营业结束时,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宾馆客房服务人员应当在顾客离店后对客房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防火检查、巡查的重点是:1、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常闭式防火门是否保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