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课题讨论规章制度一、指导思想 为了扎实有效地开展课题讨论工作,充分调动我校老师的教科研热情,不断提升我校老师的教科研水平和专业素养,制定本制度。 二、课题申报和立项 1。年级组、教研组、学科组或老师个人每学年向教导处申报“小课题”,提交《小课题讨论申报表》。 2. 由教导处对老师或课题组所选课题的讨论价值及推广应用价值等方面进行审核,对指导思想明确、讨论内容切合教学实际、有实际讨论价值的课题予以立项. 3。凡经审核同意立项的课题,教导处向课题组或老师个人发小课题立项讨论档案袋。老师需把课题讨论资料存入档案袋并在袋上著名资料名称。 4.学校鼓舞老师自行申报上级课题,并且每学年由教导处从全校申报课题中选择向县教研室、市教科所申报县级、市级“小课题"。 三、课题实施 每项立项课题均由课题主持人负责课题实施。 1。提出课题申请后一个月内提交讨论方案,存入个人课题档案袋备查。 2.课题组主持人按课题方案和工作计划组织课题组成员开展各种讨论活动。讨论过程要紧密结合教学实际,讨论者要加强相关教育教学理论学习,讨论过程要注意保存体现讨论价值的资料。 3.明确课题讨论进度,按期撰写课题讨论论文、中期报告和结题报告。 四、课题结题 每学年由教导处组织管理小组对老师或课题组所选课题进行结题审核评比。 1。讨论期满,讨论者根据讨论成效自主决定结题时间。结题前,应先向学校教导处提出结题申请,一般以学年结束为结题时间,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确定. 2.县、市级小课题结题前,讨论者应将课题讨论材料送交教导处审核,再向市教科所、县教研室提交正式结题材料. 3。对课题讨论成果进行鉴定时,将适当组织学科组长、骨干老师参加,以鉴定成果的有用性。对缺乏应用价值的讨论成果暂缓结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五、推广应用 对讨论成果采纳专题沟通、汇编成集等多种方式宣传、推广应用;对部分优秀成果推举到相关的业务报刊。教导处对每学年结题的课题进行评选,从中评出优秀成果及课题讨论优秀老师并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