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的保密规章制度1 总则 1.1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的利益,制定本制度。 1.2 公司秘密是指关系公司的利益,依照一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经公司实行保密措施并具有有用性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1.3 公司的所有人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1.4 保守公司秘密的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公司秘密,又便于各项工作的方针。 1.5 总经理主管保守公司秘密的工作,各部门主管在其职权范围内负责本部门保守公司秘密的工作。 1.6 在保守公司秘密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个人和部门,应当给予奖励,对违反本制度者给予处罚。 2 秘密的范围: 2.1 股东及董事会活动资料; 2.2 重大决策方案及行动计划; 2.3 客户的资料及供应商资料; 2.4 财务资料; 2.5 一切装备的技术资料; 2.6 专有技术和决窍; 2.7 重大的人事变动信息; 2.8 一切成文的规章制度和管理文件; 2.9 各类合同; 2.10 所设计的图文资料; 2.11 公司认为其他重要的资料。 3 密级划分: 3.1 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3.11 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密会使公司的利益受到特别严重的损害; 3.12 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密会使公司受到严重的损害; 3.13 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利益受到损害。 3.2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在文件的右上角标明密级。 3.3 秘密等级的划分由总经理起草,经董事长批准后,由总经理组织实施。 3.4 对公司所产生的秘密事项应当及时确定密级,最迟不得超过 10 日,对以往的文件应于本制度发布后三个月内整理完毕,并确定密级。 3.5 对是否属于公司秘密和属于何种密级不明确的事项,应由产生该事项的部门主管应在 3 天内拟定密级,报总经理批准 。 3.6 绝密文件的保密期限为长久,机密文件的保密期限为 10 年,秘密文件的保密期限为 5 年。 4 保密措施 4.1 绝密的文件资料分别由董事长和总经理亲自保管,必要时也可特别委托可靠人员根据规定的制度保管,机密和秘密的文件资料由文档秘书保管。 4.2 密级文件必须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4.3 非经原确定密级的人批准,任何人不得借阅`复制和摘抄。接触公司秘密的人员范围由确定密级的人限定。 4.4 接收涉及公司秘密的传真`信件,由接收员马上交给文档秘书登记后,由文档秘书交相关人员。 4.5 寄发公司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