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协议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委托加工方式1、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猪头、猪蹄、猪皮、猪尾,并根据甲方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要求进行精加工。2、加工数量为甲方每天屠宰的烫毛、剥皮生猪所产生的头、蹄、皮、尾全部数量.3、加工流程:猪头由甲方在屠宰车间去口条后运到头蹄尾加工车间,由乙方在头蹄尾车间接货,并在头蹄尾车间进行松香拔毛等一系列工作.加工好的头蹄尾交给下道工序的其他承包客户(抽蹄筋、头劈半、去脑花、鼻骨).由承包蹄筋、脑花、鼻骨的客户采摘各自的产品后在头蹄尾车间负责交接给甲方并验收,由甲方自行分级包装。如甲方有其他产品要求,乙方必须根据甲方提供的标准及时生产(特别标准产品,双方另行协商收费事宜).二、质量标准加工好的头蹄尾无淋巴、无松香、无杂毛、无绒毛,洁净卫生。外观完整无破损,色泽呈乳白或白色,加工的产品质量必须达到同行业领先标准。三、加工场地、原料、员工等相关事项1、甲方无偿提供加工场地、水、电、汽、燃气、以及加入松香内的猪油等,费用由甲方承担。2、加工所需人员由乙方自行安排和管理。甲方提供所有设施、设备,并负责设施、设备的维修.工作服由乙方向甲方购买。3、加工所需要的原料(包括松香、刀具、刀片等)由乙方自行购买,费用由乙方承担.4、甲方协助乙方人员解决住宿问题,住宿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招聘的人员和用工办法必须符合国家劳动保护规定,劳动福利、三险等由乙方负责缴纳,发生法律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同时不得使用甲方已开除人员,不得使用当地工人.5、乙方的在厂人员要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服从公司相关部门的管理,生产过程中服从公司相关人员的质量监督并及时整改。6、乙方在加工过程中如发生工伤事故,所产生的损失和经济纠纷由乙方承担,如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要追究乙方的相关责任。7、乙方必须根据国家劳动法招聘员工,如因违反劳动法规而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双倍赔偿甲方的损失。四、加工费用加工费用的计算实行计件方式,每头按元标准。每月 25 日前支付加工费,如到 30 日还未能支付,乙方有权停工。五、甲方管理要求1、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工厂的相关规章制度。假如违反,则按甲方的相关规定执行。2、乙方漂烫人员必须根据宰杀流水线挂钩时间安排上班,原料积压不得超过30头,头蹄加工间人员根据漂烫时间安排上班,原料积压不得超过50头,下班时间在劈脊结束后1小时内结束,假如积压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