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目录考试简介 有关法律 考试级别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报考条件 成绩管理 考试用书 考试简介注册建筑师 是依法获得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在一种建筑设计单位内执行注册建筑师业务的人员。国家对从事人类生活与生产服务的多种民用与工业房屋及群体的综合设计、室内外环境设计、建筑装饰装修设计,建筑修复、建筑雕塑、有特殊建筑规定的构筑物的设计,从事建筑设计技术征询,建筑物调查与鉴定,对本人主持设计的项目进行施工指导和监督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实行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制度。 注册建筑师是依法获得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在一种建筑设计单位内执行注册建筑师业务的人员。有关法律 1994 年 9 月,建设部、人事部下发了《建设部、人事部有关建立注册建筑师制度及有关工作的告知》(建设〔1994〕第 598 号),决定在我国实行注册建筑师制度,并成立了全国注册建筑师 管理委员会。1995 年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 》(国务院第 184 号令),1996 年建设部下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行细则 》(建设部第 52 号令)。考试工作由建设部、人事部共同负责,平常工作委托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承担,详细考务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 组织实行。 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 5 月上旬。原则上只在省会都市设置考点。 考试级别 注册建筑师级别分一级建筑师 和二级建筑师 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 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 执业资格考试由国家建设部与国家人事部共同组织,考试采用滚动管理,共设 9 个科目,单科滚动周期为 8 年。北京地区全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试管理工作由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 负责组织,注册工作由北京市规划委员会 负责实行。 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为八年,在有效期内所有科目合格的,由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持有有效期的《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者,即具有申请注册的资格,未经注册,不得称为注册建筑师,不得执行注册建筑师业务。一级注册建筑师的注册工作由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负责。 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 二级注册建筑师 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为四年,在有效期内所有科目考试合格的,由北京市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二级注册建筑师的建筑设计范围只限于承担国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