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计量(签证)管理制度为加强在监工程计量管理,法律规范工程签证,有效进行工程造价控制和保证工程质量,切实履行监理职责,依据《九江市中心城区城建工程签证管理制度》(九建城字[2024]41号)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所有在监工程计量(签证)必须根据工程具体特性参照执行,并不得低于此标准
一、签证项目按事件发生的性质分类1、工程延误因建设单位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施工条件,如未及时提交设计图纸、施工现场、道路等,或因建设单位指令工程暂停或不可抗力事件等原因造成工程拖延的
2、工程变更(1)建设单位指令增加或减少的工程量
如:拆迁、拆除工作,清运工作,搭设临时设施,配合勘察、设计,抽水台班,临时用工等
此类项目的特点是临时性的、工程量不固定的,不易套用定额定价且容易与合同内的工作混淆
(2)建设单位委托合同外增加的附加工程
如:建筑红线外排水系统接通、给拆迁户做护坡、帮沿线单位做管线迁移、临时交通道路的修复等,此类项目的特点是不属于建设项目内,但又涉及到建设项目的功能与使用
建设费用的出资人不确定等,且容易与施工单位的技术措施或临时措施工程混淆
(3)建设单位委托的设计变更项目
因建设单位项目工程使用功能要求变更所发生的工程量变更等
(4)设计暂定工程项目,需要实测计量的
如桩基施工、抛石挤淤,挖淤换填等
3、意外风险及不可预见因素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特别风险及不能合理预见的不利施工条件或外界障碍如地下水、地质断层、溶洞、地下障碍物等
4、单价包干合同项目5、其它签证如因物价上涨、政策法令变化等原因引发的签证
二、签证原则1、所有签证必须由项目总监签发
对于政府工程,尚应报所长组织相关人员复核、签字、备案后,总监方可签发
2、根据合同约定公平合理地处理签证
签证依据(如招投标文件、合同等)应明确,各项前提条件均应满足,附加资料要完备(如工程照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