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风险管理、工程保险和工程担保施工合同风险管理建设工程的特点决定了工程实施过程中技术、经济、环境、合同订立和履行等方面诸多风险因素的存在
由于我国目前建筑市场尚不成熟,主体行为不法律规范的现象在一定范围内仍存在,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还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建筑产品的生产比一般产品的生产具有更大的风险
一、工程合同风险的概念合同风险是指合同中的以及由合同引起的不确定性
工程合同风险可以按不同的方法进行分类
(1)按合同风险产生的原因分,可以分为合同工程风险和合同信用风险
合同工程风险是指客观原因和非主观故意导致的
如工程进展过程中发生不利的地质条件变化、工程变更、物价上涨、不可抗力等
合同信用风险是指主观故意原因导致的
表现为合同双方的机会主义行为,如业主拖欠工程款,承包商层层转包、非法分包、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知假买假等
(2)按合同的不同阶段进行划分
可以将合同风险分为合同订立风险和合同履约风险
二、工程合同风险产生的原因工程合同风险产生的主要原因在于合同的不完全性特征,即合同是不完全的
不完全合同是来自于经济学的概念,是指由于个人的有限理性,外在环境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 ,信息的不对称、交易成本以及机会主义行为的存在,合同当事人无法证实或观察一切,这就造成合同条款的不完全
与一般合同一样,工程合同也是不完全的,并且因为建筑产品的特别性,致命工程合同不完全性的表现比一般合同更加复杂
(1)合同的不确定性
由于人的有限理性,对外在环境的不确定性是无法完全预期的,不可能把所有可能发生的未来事件都写入合同条款中,更不可能制定好处理未来事件的所有具体条款
(2)在复杂的、无法预测的世界中,一个工程的实施会存在各种各样的风险事件,人们很难预测未来事件,无法根据未来情况作出计划,往往是计划不如变化,诸如不利的自然条件、工程变更、政策法规的变化、物价的变化等等
(3)合同的语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