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于炼油装置和石油化工装置的‘工艺流程图’(PFD)和‘管道及仪表流程图’(PID)设计
对于有特别要求的项目,须结合具体情况,灵活运用
工艺流程图的标准,应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
SH/T 3101 《炼油厂流程图图例》EMGS 0807 《设计文件复用规定》SEPM 0101
1 《管道材料等级规定(炼油)》PFD图的画法标准:工艺流程图(PFD)的图例应按 SH/T 3101 的有关规定绘制
图纸规格:应采纳 1 号、2 号或 3 号图,假如采纳 2 号或 3 号图,需要延长时,其长度尽量不要超过 1 号图的长度
PFD 图的构成:a) 设备;b) 工艺管道及介质流向;c) 参数控制方;d) 工艺操作条件; e) 物料的流率及主要物料的组成和主要物性数据;f) 加热及冷却设备的热负荷
设备画法流程中只画与生产流程有关的主要设备,不画辅助设备及备用设备
对作用相同的并联或串联的同类设备,一般只表示其中的一台(或一组),而不必将全部设备同时画出
所有的设备均用细实线表示并注明编号,并同时注明其名称(汉字)
设备按同类性质设备的流程顺序统一编号,编号之间可以有空号
用代号表示设备的属性
例如 C 表示塔,E 表示换热器等
但也可以根据用户要求,在设计的技术统一规定中明确采纳其他相应设备代号
装置设备的编号格式规定如下:× × -× × × × × 例如某常压催化联合装置(单元号为 1)中常压部分(部分号为 1)的塔—1,可写成 C—1101;催化部分(部分号为 2)的塔—1可写成 C-1201
又如某重整装置(不列单元号)重整部分(部分号为 2)的换-4 可写成 E—204
又如某焦化装置的 D-1(不列单元及部分号)可写成 D—1
设备大小可以不按比例画,但其规格应尽量有相对的概念
有位差要求的设备,应示意出其相对高度位置
对工艺有特别要求的设备内部构件应予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