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价补偿协议甲方:中恒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一、乙方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投标工作
二、乙方在进行招标过程中不得有恶意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
如因乙方的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对甲方进行相应的补偿
三、甲方保证乙方的利益
因投标价格与实际价格之间造成的差价由甲方给与相应补偿
四、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1、货物为全新的(原装)产品(含包装等),表面无损坏,且符合相关的包装标准
2、本合同所指的货物及服务应符合合同附件的技术规格所述的标准;假如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假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相关标准的,则采纳货物来源国适用的官方标准
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3、国内产品或合资厂的产品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
4、乙方应将所有物品的有关资料等交付甲方
五、结算条款: 1、甲方付给乙方的补偿款以人民币的形式向乙方结算
2、结算时间:在甲方验收货物合格后,由乙方先向甲方提供有效的销售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在一个月内一次性付给乙方全部货款
六、违约条款:1、甲方未能按时交付补偿款,则向乙方支付补偿款总金额 5%的违约金
2、 乙方逾期交付货品,则按货品总金额 5‰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3、 甲方没有正当理由而拒绝验收货物,则按合同总额的 5%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七、其它: 1、本合同共两页,失页或缺页无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合同双方本着遵守合同、讲求信誉、互谅互让的原则执行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的争议,统一由西安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作最终鉴定
货物符合质量技术标准的,鉴定费由元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技术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