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电 3C+1C”—店中店合作协议书合同编号:甲方:乙方:一、合作方式:“万电 3C+1C”店中店(以下简称“店中店”): 乙方在店内设立“万电 3C+1C”专柜,专柜由甲方统一设计制作,乙方可从甲方产品目录中自行选择适合店内专柜销售的产品种类进货,并可根据销售情况进行适当调整,乙方享受甲方制定的店中店形象支持政策及销售奖励政策
二、 授权:1 乙方自愿申请作为甲方的合作伙伴,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特签署如下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以资共同遵守;2 经营年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约期年三、 授权范围:1 双方指定经营地点为省市 区(县、镇)街道号,实际使用面积㎡;2 商标归属及应用:A)乙方承认并同意甲方之名称及商标的所有权与使用制度,其版权属甲方拥有;而乙方只是据“协议”获得在指定区域内使用商标权及名称的使用权,并在使用过程中有权利和义务维护商标的商誉及品牌形象;若有损害行为,甲方有权取消对乙方的授权,并保留追究乙方经济、法律责任的权力;B)商标使用期仅在本协议有效期内
三、合作章程1合作条件1
1 乙方所有经营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制度,合法经营;1
2 乙方必须是合法组建注册的公司、经济组织或能独立行使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1
3 乙方必须有足够流动资金,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订购甲乙双方商定的销售品类;2获得资格乙方在店内设立“万电 3C+1C”专柜,店内进货产品种类不少于类,专柜进货陈列单品须不少于件,年销售额不少于
四、合作双方权利及义务:1甲方承担的责任、义务:1
1 甲方提供标准 VI 法律规范及专柜设计标准;1
2 甲方在接到验收通知后派员对专柜进行验收,并出具《专卖店费用申请明细表》,验收不合格者,甲方有权责令其整改直至合格;1
3 甲方免费为乙方提供店内标识物品,其所有权属甲方;1
4 甲方与乙方协商制订营销推广方案,并指导乙方执行;2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