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 编号: JKSHZX20240724项 目 名 称: 委托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签 定 地 点:上海 签 定 日 期: 甲方(发包方): 公司地址: 电话: 乙方(承包方): 公司地址: 电话: 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承包甲方发包的 (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工程概况1.1 工程名称:上海总部大楼建筑装饰工程 1。2 工程地点: 上海市 1。3 承包内容:建筑 装饰设计,施工一体化(包括材料的供应) 具体施工内容包括:1 、室内建筑装饰工程(含展厅设备); 2 、外立面改造工程; 3 、消防工程 ;4 室 内空调安装工程; 5 、室内水电安装工程(不含弱电) ;6 、 5-7 层户外工程 . (详见附件报价清单)除以上项目外的 IT 机房工程及设备、多媒体设备、及家具的采购,弱电布线双方意向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确定,补充协议及附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4 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纳包干总价合同 , 根据合同约定 , 如工程有变更造成的费用变更计入本合同, 按变更要求办理结算 . 1。5 工程期限:总日历工期天数: 天(不含消防报审期,以实际开工日为算),即: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1。6 合同组成:施工图纸、工程预算清单、材料清单、施工组织计划、施工进度表第二条 甲方责任和义务2。1 根据本合同规定的开工日期前 7 天,甲方为乙方入场施工制造进场准备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前提,清除场内一切影响乙方施工的障碍;或承担乙方在不腾空的场地内施工实行相应措施所发生的费用。2。2 甲方指派 XXXX 为甲方驻施工场地代表,负责处理施工现场发生的有关事宜,负责办理工程签证,组织竣工验收.2。3 根据本合同规定的开工日期前 7 天,甲方委托乙方办理施工所需水、电、热力、电讯等管道线路和相应的接入设施,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条款约定的地点,并保证乙方施工的需要和便利。2.4 甲方负责与本合同所涉及的市政部门及当地有关物业等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工作,在乙方符合当地部门规定的前提下确保乙方能实施本合同约定的施工内容.2.5 在本合同规定的开工日期前 / 天,甲方负责办理施工所需的有关批件、证件和临时用地等申请报批手续。2。6 在本合同规定的开工日期前 / 天,甲方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