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分级标准及管理法律规范一、手术分级依照《卫生部手术分级管理法律规范》结合本专业手术开展的实际情况,根据手术过程的复杂性、科室人员实际业务能力,将手术分为:甲级手术、乙级手术、丙级手术、丁级手术.注:微创(腔内)手术根据其技术的复杂性由科室分别列入各分级手术中;新开展的手术或引进的新手术或重大探究性科研项目手术以及危重、特别患者手术按特别手术规定执行.二、手术医师分级本法律规范所指医师系在我院注册的执业医师.根据手术医师取得的卫生专业技术职称,将其分为四级:住院医师、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和主任医师。三、各级医师具有申报资格的手术范围1、住院医师:限于丁级手术。2、主治医师:限于丙级及以下手术。3、副主任医师:限于乙级及以下手术。4、主任医师及科主任:能完成本专业的各级手术.注:部分人员越级、超范围手术,须提供个人相关手术操作资料,经相关科室主任评定,报医务科审核后报分管院长批准方可开展。四、手术审批手术审批是科室控制手术质量、确保手术分级管理法律规范落实的重要措施。审批者主要审核术者资质是否符合规定,同时应对诊断、手术适应症、术前准备、各种知情告知的完成情况进行重点抽检并签署手术通知单。对于不符合要求者,手术暂停。(一)常规手术:平诊、非特别手术1、甲级手术:科主任审批。2、乙级手术:科主任审批.3、丙级手术:副主任医师审批。4、丁级手术:主治医师审批.(二)特别手术凡属下列之一的可视为特别手术:1、患者系外宾、华侨、港、澳、台同胞者。2、患者系特别保健对象如高级干部、著名专家、学者、知名人士及民主党派负责人者.3、各种原因导致毁容或致残者.4、改变患者社会属性(如性别改变、大面积整容)者。5、可能引起医疗纠纷者或已存在纠纷再次手术者.6、同一患者二十四小时内需再次手术者。7、预后不良者或手术风险巨大者。8、新开展的手术或引进的新手术,或重大探究性科研项目的手术。9、邀请外院医师来院参加手术者。10、其他非常规手术。特别手术须经科内讨论,确定术者及治疗组成员,并按《新泰市人民医院特别手术报告审批制度》填写《新泰市人民医院特别手术审批表》,经科主任签字后,报医务科审核备案,送达主管院长审批。由科主任签署手术通知单。术者如非我院注册执业医师,需按《新泰市人民医院院外会诊申请审批制度》规定处理.(三)急诊、抢救手术在急诊或紧急情况下,为抢救患者生命,经治医师应当机立断,争分夺秒积极施行抢救手术的安排并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