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车协议车主(以下简称甲方):姓名: 性别: 年龄 : 身份证号码:搭车(以下简称乙方):姓名: 性别: 年龄 : 身份证号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搭车的事宜上达成协议如下:一、 1 .搭车路程 出发地点: 目的地点: 2
搭车费用: 元
二、双方的责任及义务: 1 、甲乙双方都承诺友好互助,遵守交通规则,不得故意影响和阻碍车辆的正常行驶和车内的正常秩序
乙方在车上不得发生吸烟、吐痰等非文明行为,因乙方过失或过错使人员损害、车辆发生事故及车辆、产生违章罚款以及设施受到损坏,乙方应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2 、甲方提供按国家规定缴纳保险的车辆
双方约定,车辆发生意外事故构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除与车辆有关的保险公司赔偿外,甲方不承担乙方的其他任何连带责任和赔偿
3、出行过程中发生的第三方导致的责任事故以及损失,本车驾乘人员之间互不承担事故的任何责任,但有互相援助的义务
4 、双方约定,不得携带危险品等法律法规禁止携带/运输的物品
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地震、国家政策变化等)原因造成甲乙双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如由于乙方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车内污染或车辆附属设施损害,由乙方负责清洁、修复或赔偿
5、在搭车期间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有特别情况需解除或者中断协议的,必须提前通知对方,协商后解决
6、双方承诺无传染病、心脏病、严重晕车以及不适宜乘坐车辆出行的疾病与缺陷,若发生上述情况,需终止或者中止本协议的,应第一时间中止或终止
7、拼车是朋友结伴而行,非赢利行为,双发不得引发商业行为,如:过分强调按时乘坐与到达、向他方提出投诉、索要发票等;参加者是在自愿参加与退出、风险与责任自负的原则上组成的
8、乙方下车时应注意携带自己的物品,如遗失在甲方车上,无论协议终止与否,甲方均有义务归还物品,并由乙方自行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