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外出培训规章制度〈div style=’padding:10px 5px 0px 20px;margin:10px 0px 0px —15px;’1
老师外出学习培训管理制度2
老师外出学习培训管理制度3
小学老师外出培训学习管理制度1、老师外出学习培训管理制度为了法律规范老师外出学习培训管理,完善老师培训学习管理制度,现对本校老师外出学习培训作如下规定:一、老师外出学习培训的原则1
由政府部门或教育主管部门下发通知或指令参加学习培训的老师,经学校同意后方可参加,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按计划派出
因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各处室或教研组须派老师外出学习的,由学校依据文件规定或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参加外出
对一些民间性质的学术团体组织的会议或活动,未经批准,不得派老师参加;非学术性团体组织的活动,老师一律不得参加
学校根据经费预算,原则上只同意一名老师每学期参加一次市外的培训、学习或考察
二、外出学习培训的有关程序1
由教育局负责培训学习的部门将有关文件下发学校,学校教科室根据文件要求通知推举参加培训人选
外出学习的老师凭上级文件通知先到教务处,由主任登记签字,然后报校长审核
教科室对于外出培训学习的老师进行登记备案,做到有据可查
外出学习的老师在校长审核同意后,自行安排好功课并妥善做好交接工作
三、外出学习培训返校后的有关工作1
外出培训、学习、考察归来的老师要及时到学校办公室销假
凡外出学习(学历培训除外)归来的老师,回校后必须将不少于 500 字的学习心得体会(电子稿)上传学校网站,必要时向教研组或学校进行讲座,几人同时参加活动,可推举一人主讲
外出学习培训费用在完成学习报告或讲座后,校长签字后,再根据财务规定予以报销
四、外出人员注意事项1
外出学习人员代表学校,要注意个人形象,不能做有损于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