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街道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为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施救及善后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家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处理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应于街道辖区内所有安全生产事故,包括台风、暴雨、冰雹等自然灾害、公路交通运输事故、工矿企业、建筑工程、化学危险品、火灾事故、爆炸事故、公共场所以及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发生的各类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供水、供电、大型建筑物倒塌、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事故等。 二、组织领导 成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丛兴军(党委书记) 副组长:岳德江(党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陈传刚(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成 员:王 亮(党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牟美萍(党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陈永刚(党委委员) 冯向永(办事处副主任) 张大勇(办事处副主任) 李 伟(清池派出所) 如遇人事变动,自行相应调整。主要职责:组织、指挥、调度现场的抢救、救助工作,根据现场情况,讨论制定具体抢险与救助措施和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三、报告与处置 (一)建立紧急情况和突发性事件报告制度。实行 24 小时值班负责制,值班电话(18866745288)一旦接到事故报警电话,应立即请示值班带班领导、分管领导,并在第一时间向书记、主任及党政办负责人报告,根据领导指示开展信息反馈工作并在规定时限内逐级及时向党工委、管委会以及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保证信息畅通.事故报告时,应该说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概况、伤亡情况,初步损失情况,可能影响的问题及救助要求等事项。 (二)组织应急领导小组和物资立即赶赴事故现场。 (三)成立事故应急现场临时指挥部,指派应急现场总指挥,各分管领导为该事故第一副指挥. (四)未参加应急处置队伍人员:迅速集结在街道机关待命。四、现场总指挥职责 (一)现场总指挥首先必须迅速掌握事故现场大体情况,对事故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情况有初步了解。(二)及时指挥切断事故源,最短时间内编制出切实可行救险预案,并组织实施抢救险救援。 (三)指挥有关人员疏散现场无关人员,保护好现场。 (四)在整个事故应急抢险过程中,现场指挥应与街道办事处、上级有关部门领导保持联系,及时通报现场有关情况。 五、应急处理各小组分工职责 街道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包村干部接到报告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