诠释行政强制的行政法语义摘要
行政强制的内涵和外延,我国存在着诸多的说法,本文从法律的基本理论和逻辑对之进行探讨和反思,认为一个行政强制行为可谓之为行政强制;但行政强制却不必然是行政强制行为,还包括诸多内容和形式
关键词:行政强制;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执行措施;即时强制;行政强制行为中国的行政强制立法自1996年以来一直在紧锣密鼓进行着,到此已近尾声且进入该法制定的实质性操作阶段
然而,相对于不成熟的中国行政法学理论来说,行政强制时至今日亦未盖棺定论,达成共识
尽管该法征求意见稿采用折衷之法,但却仍不能克服和避免理论的不周延和实践的缺陷,以至导致行政法理论和实践的失范和缺失
正所谓,“世界上大多数纠纷都是由词语引起的
”在法律界和法学界,对法律要领把握和理解的不同,常常是引起争论和讨论之根源
行政强制,即将进入法律之门的法学概念,从诞生以来一直并正在经受这样的洗礼和考辨
为此,从实践和理论出发,立足现代宪政、法治和行政法的新范式,我们对之行政法语义梳理、析辨和检讨,以供商榷
一、行政强制——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纵观我国行政法的发展,关于行政强制有三种观点:1、行政强制被等同于行政强制执行
2、行政强制等同于行政强制措施
3、行政强制是行政强制执行和行政强制措施的合称和总称
时至今日,由此形成的“行政强制=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的认识不仅被学者们所推崇,而且为我国立法工作部门所初步认可,这将影响到我国对即将制定的法规名称的考虑
围绕此,正如应松年教授所解释的那样:“由于考虑到这部法律既要规范行政强制执行,又要规范行政强制措施,因此有人建议将该法称为行政强制法而不是行政强制执行法
”从其发展进程,我们不难洞察出:中国立法的经验性,同时也凸现出概念对立法的重要意义
立法,固然离不开经验
法律的生命在第1页共5页于经验:它不在于逻辑
然而,经验的过程本身就是逻辑的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