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局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若干制度的意见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若干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各县区药监局、直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现将《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若干制度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研究,贯彻落实
二0一一年一月十日关于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若干制度的意见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完善我局信访工作制度,切实提高药监信访工作的整体水平,为药监工作创建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等三个文件的通知》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新时期新情况,现就进一步建立健全信访工作若干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党政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制度1、严格执行接访工作机制
认真贯彻《中共XX省委办公厅、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党政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制度的意见》,按照公开透明、规范有序、方便群众、解决问题的原则,采取开门接访与主动约访相结合的方式,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制度
党政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制度,要立足于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保护上访人的合法权益
坚持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责任追究制、限时办结制、首问首办负责制、督查工作制等制度
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要抓好公示、接访、包案、落实四个主要环节,通过规范化、制度化的接待群众来访,妥善处理各类信访问题
机关干部和单位干部教师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切实履行本人的信访职责,主动解决有关信访问题
第1页共7页继续巩固和完善党政领导接待群众来访日制度,强化信访预约、会商、交办和督办工作,提高接访工作效率
坚持局长接待日制度,每月10日,拟上访的群众在局信访办登记上访事项;每月15日,局领导和相关科室负责人集中接待群众来访
各单位应建立领导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