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样板施工场地一、适用于由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受理监督的建设工程。二、市总站每年 9 月 20 日-9 月 26 日开展市样板施工场地的初审工作,各企业应在此期限内将市样板施工场地的申报资料报送市总站综合科.三、凡市总站受监工程申报“市样板施工场地”的,在满足市建委有关文件要求的同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获得当年度市总站评选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施工场地称号;2、现场安装工程可视化管理系统和建设工程塔式起重机安全监控管理系统,并按要求接入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物联网管理应用平台;3、申报资料应能反映工程创建全过程中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状况,文字及照片资料齐全真实,所有表单均按本通知附件格式填报。四、市样板施工场地申报资料应按下列要求整理:申报资料分为上、下两册,统一用 A4 纸,分别按顺序装订成册,采纳软纸封面(封面上应打印工程名称、申报企业和申报日期),除目录外需编页码。(一)上册内容(文字资料):1、目录(目录应包含上册资料的所有条目,并在每条后注明页码范围);2、《杭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样板施工场地申报表》(详见附件一); 申报表应按填表说明仔细填写,并加盖相关企业公章。“监督机构评价”表请留空,由市总站综合评审意见后统一填写.申报表一式两份,一份装订入册,另一份单独放置。3、《杭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样板施工场地创建计划表》(详见附件二);4、《杭州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样板施工场地申请考评表》(详见附件三);5、《市样板施工场地检查记录表(施工、监理企业)》(检查部位必须含有基础、主体、装饰三个阶段且不得少于三次,详见附件四);企业检查情况应如实填写,发现问题应在整改结果中封闭。6、相关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对申报施工场地在基础、主体结顶和装饰“三阶段”跟踪评价表(详见附件五);各企业应在基础、主体、装饰三个阶段对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状况进行自评,市总站各监督科室应对企业自评情况进行检查,并依据 JGJ59 标准打分评价。7、《市样板施工场地检查记录表(监督机构)》(检查部位必须含有基础、主体、装饰三个阶段且不得少于三次详见附件六);市总站各监督科室应对工程三个阶段实施检查,检查情况要详实填写,不采纳符合要求、基本符合要求等文字概括检查情况。8、工程总承包、分包合同(复印件);9、工程竣工验收记录(原件);10、一篇介绍施工场地创建市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