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建设单位:4、设计单位:5、施工单位:6、项目经理:7、桩型、数量及工程量8、工程地质简介(详见地质报告)二、施工组织设计编写依据(1) 工程地质勘察报告(2) 制桩标准图、桩位平面图、建筑总平面图等施工图纸;(3) 场地具体情况(4) 场地具体情况(5) 《港口工程荷载法律规范》 JTJ 215—98(6) 《港口工程地基法律规范》 JTJ 250—98(7) 《港口工程桩基法律规范》 JTJ 254—98(8) 《港口工混泥土结构设计法律规范》 JTJ 267—98(9) 《 板 桩 码 头 设 计 与 施 工 法 律 规 范 》 JTJ292—98(10) 《 港 口 工 程 钢 结 构 设 计 法 律 规 范 》 JTJ283—99(11) 《码头附属设施技术法律规范》 JTJ297—2001三、打桩施工方案1、施工准备(1)施工前甲方应作好“三通一平",确保设备安全进场
(2)施工用电量要满足 120KW,作业区域配足照明设施,以便夜间施工
(3)施工前应清除地下,空间障碍物,如河底块石、场地内原有地下管线等
施工场地周围应排水畅通
(4)边桩与周围建筑物(包括临时设施)的距离应大于 4
5米,打桩区域内的场地边桩轴线外扩 5 米范围内用压机压实
(5)主要机械设备调试正常,安全进场
见表 1表 1机械名称调试检查主要内容备注打桩机电路系统、关键结构电焊机防护罩、电源、接地、接零装置(6) 测量仪器及其校核
见表 2仪器名称校核内容备注水准仪光学系统、调平装置等经纬仪光学系统、调平装置等钢尺热变形特性、刻度、精度等2、桩的验收、起吊、搬运、堆放
(1)预制板桩由预制厂生产,进入现场的成品桩,在施工前应由甲方、监理方、总包方、施工单位共同验收
验收依据:桩的结构图,法律规范中有关预制砼板桩外观检查条款,见表 3,同时应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