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建房综治意见目前,规划区农村违法违规建房综合整治工作第一阶段的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工作基本结束,将进入第二阶段(自查自纠和督促检查阶段,时间为年6月16日至7月16日)
根据《市大规划区农村违法违规建房综合整治工作第二阶段工作意见》(府厅发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为进一步推进整治工作顺利开展,现就我镇第二阶段农村违法违规建房综合整治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工作目标在摸清底细、逐一审核、确定对象的基础上,分类处理,拆除确定必拆的违法违规建房,查处违法违规人员,完成大规划区村镇农房建设规划、农房现状普查和农村违法违规建房非法用地专项检查,扎实推进综合整治工作
建立健全农村建房的长效管控机制,形成农村建房规范有序的良好局面,促进城乡统筹发展,为实现科学发展提供有效保障
二、工作任务(一)全面开展重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对违法违规建筑进行分类处理
1、继续做好摸底工作
在第一阶段调查摸底和公示的基础上,进一步核查、核实、分类汇总,对公示不到位的要继续做好镇、乡、村、组四级公示,公布举报电话,杜绝瞒报、漏报,彻底摸清违法违规情况
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2、明确拆除重点
高度重视,统一认识,坚决刹住违法违规建房之风
对违法违规乱建行为要坚决制止,严格追究,从严处置
尤其要对20XX年2月4日以来出现的八类违法违规建筑一律必须拆除:①整治期间顶风抢建的违法违规建房;②党员领导干部及其亲属违法违规建房;③非法占用基本农田、耕地的违法违规建;④非法买卖、转让土地和在已被政府列入收储计划和正在收储的土地上套取拆迁补偿或骗取国家拆迁补偿的违法违规建房;⑥非本村世居村民违法违规建房;⑦城镇居民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住宅或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的;⑧第1页共4页严重影响规划的
3、完善手续分类处理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针对调查摸底的情况进行分析归类,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