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低保兜底行动方案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强化最低生活保障在脱贫攻坚中兜底保障作用,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的实施方案》、省民政厅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贫困人口基本生活兜底保障工作的意见》精神,按照区民政局《区脱贫攻坚低保兜底“四个一批”专项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了《乡脱贫攻坚低保兜底“四个一批”专项行动方案》
具体内容如下:一、目标任务20XX年至20XX年,根据农村贫困人口的贫困程度和个体需求,实行精准施保、分类施保,通过落实低保政策实现兜底保障目标,切实保障农村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
二、基本原则(一)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规范对象认定条件、审核审批程序和动态管理,不漏保、不错保,农村低保覆盖面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充分发挥低保制度保障农村贫困人口基本生活的兜底作用
(二)统筹安排,协调实施
统筹抓好孤儿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纳入孤儿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农村贫困人口不再纳入低保保障范围,既切实保障好孤儿、特困人员和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提高有限资金的使用效能
统筹社会救助工作
(三)属地管理,分级负责
乡本级负责抓好资金保障、制度衔接等工作,各村要确保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三、行动措施(一)“无力脱贫”兜底一批
对家庭主要劳动力因病、残、灾和年龄等因素导致贫困的农村家庭,以及身体残疾、孤寡老人、长期患病等通过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无法实现脱贫的农村贫困家庭,除纳入孤儿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的,其余均应按政策规定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实行低保兜底
丧失劳动能力低保对象获得的扶贫项目保底收益,在脱贫攻坚期内,暂不计入家庭收入核算范围
第1页共4页(二)“支出核减”纳入一批
对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家庭年收入扣减个人自负医疗费用(自负医疗费用是指在医疗机构诊疗或医嘱自行购药发生的、有正规票据证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