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科微生物室工作制度1
临床细菌室守则
无菌室工作则
对临床细菌检验人员的要求
临床细菌室工作人员守则
6临床细菌室守则临床细菌室是进行细菌学实验的场所,在此完成标本接种、孵育、分离、细菌鉴定和药敏试验等工作
细菌室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细菌室必须安装严密的门窗,以防外部污浊气体和昆虫进入室内污染环境
室内禁用电扇,以避开加速气体流动,造成细菌播散
2、细菌室必须装有供空气消毒的紫外线灯,置于离操作台面 1m 的高度,每天开始工作前照射 20min
对紫外线灯的消毒效果要定期检查,及时更换失效的灯管
3、室内备有工作人员洗手使用的肥皂和自来水源
此水源不可与处理标本相关的水源共用,须设置消毒剂水盆,供操作后浸手用
4、室内必须常备消毒剂,如来苏或过氧乙酸,一旦发生菌液溅落试验台或地面,应能立即进行消毒处理
5、室内操作台须每日用消毒剂擦试,地面至少每周用消毒剂拖擦1 次
6、室内对接收的标本和消毒过的器具,要分别指定地点放置,特别是对无菌和有菌器具要明显分开
用过的试管、平皿必须及时高压灭菌处理
7、不能或不便高压灭菌的标本和废弃物品须焚化处理
8、细菌室根据当地的气温特点,安装空调机,以适合细菌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