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阿甘正传》有感阿甘正传》观《阿甘正传》有感《阿甘正传》作为一部励志大片,起初给我的印象却并没有那么催人奋进:主角阿甘本身就是一个不知理想抱负为何物的迟钝青年,他所信奉的也不过是别)人的告诫。阿甘说:“我是去跑,但不知跑向何处。”(多没主见的一句话啊。阿甘习惯了让别人为他制定方向,教他怎么做:从小到大开口闭口也都是“mommasaid…”;脑袋里永远都是jenny说的“run,forrest。”;所作的事业也是死去好友bubba的捕虾事业;哪怕横跨美国的长跑也是原先完全没有计划过的。“无志青年”是我们这个时代最不可容忍的“缺陷”,打小就被灌输“做树立远大理想的‘四有’青年”,没主见的孩子一定会被人看成“没有出息”,好似理想越远大,大到做国家主席,这孩子才真的有出息。而二十一世纪的青少年们是崇尚叛逆、敢打敢闹的,长辈或是朋友的告诫和劝说又怎会放在心上,听话的孩子肯定是个“傻冒”。但阿甘却将妈妈和朋友的话句句牢记、事事遵循。就是这样一个“听话”的孩子得到“大人们”的评价是会是什么呢。阿甘第一次真正意义上受到表扬是在军营里,黑人长官给予的评价是:“godamnit,gump。you'reagodamnedgenius。that'sthemostoutstandingansweri'veeverheard.youmusthaveagodamnedi.q.ofahundredandsixty。youaregodamnedgifted,privategump。(天杀的,阿甘。你真是个天杀的天才。这是我这辈子听到最了不起的回答。你一定有个天杀的160的智商,你天杀的有天赋,我的大兵阿甘。)”是什么让长官如此激动地接连对阿甘说出四个“天杀的”,阿甘的答案真的是最最“outstanding”的吗,阿甘的回答仅仅是“todowhateveryoutellme”,选择服从,完全的服从。仅仅是盲从吗。那为什么在丛林遭受伏击的时候,阿甘唯一一次违抗丹中校的命令,折回丛林拯救最好的朋友bubba呢。那绝不是盲目而为,原来阿甘的“服从”仅仅来源于信赖和感情,将自己完完整整地托付给自己最信赖的人,只因为信赖的人必会为你指明道路,这样做不就是等于相信了第1页共5页自己吗。这样的做人岂不是很简单很快乐吗。仅仅是懂得服从,阿甘会有这样的成功吗。当然不会。母亲对阿甘说:“stupidisasstupiddoes”。阿甘就立刻把自己定位成傻人,勤勤恳恳地做着那些聪明人不愿意做傻事;爱人珍妮对阿甘说:“run,forrest,run。”,所以阿甘从此以后就想也不想全力以赴地去跑,连偷懒“走两步”都不会去用。就是这样跑过了备受欺压的童年,跑过了危险的越南战场,跑过了整片美国大陆,一路“跑”成了“橄榄球星”、“战争英雄”、“外交大使”、“捕虾船长”、“百万富翁”……很不可思议吧,其实一点也不奇怪,因为阿甘一早就已经掌握了成功的秘籍:iwas“ifgoingsomewhere,iwasrunning(如果我想去哪里,我都是跑着去的)”,阿甘始终是跑着去实现这些“奇迹”,永远都会停歇。先由自己信赖的人为自己定好方向,阿甘只要用尽全力朝着这个方向奔跑,纵然起点比别人远了不少,但会过程已经简化了许多,照样会比别人先到达终点。现在你相信“阿甘奇迹”了吗。影片表达的绝对主题是“跑”,但却不乏沉重的社会话题:对弱势群体的歧视、种族歧视问题、越战和反战、毒品与艾滋病,这些沉重的事情时刻在阿甘的身边发生,但在阿甘看来却完全不值得一提,因为他都会用“跑”来应对,他通常选择的是“跑开”而不是“回击”:欢度新年时,丹中校找来两个姑娘“共度良宵”,但阿甘却把她们赶走,丹问他为什么他不喜欢那个姑娘,阿甘回答:“shetasteslikecigarettes.(她就像香烟一样难闻)”。只是因为不喜欢,也觉得不那么好,所以就选择回绝。比起那个穿着星条旗满口带“操”字的反战演讲者,阿甘显得更睿智,也更率直。如果每个人都懂得对不好的东西选择“跑开”和“丢弃”,那世界上还会有这么多丑恶和肮脏吗。“run,forrest,run。”这句告诫是告诫阿甘事事不要逞强,学会保护自己,而阿甘却不单单把它理解为“逃避”,他加上了自己的理解:在越南丛林的驰骋,回家路上的飞奔,在暴风雨中的扬帆前行,横跨美国的长跑之旅…一句话居然能改变一个人的一生。希望人人都能理解到“跑”的含义,懂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