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协议甲方:乙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油罐租赁协议:1、乙方租赁甲方厂内 1000m³ 油罐一个(位于焦化厂 30万吨炉北侧)做乙方储油装置。2、租赁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3、租赁金: 万元;4、所租油罐乙方只有使用权,不得随意更改设备或变更用途,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5、自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油罐使用管理由乙方负责防火,安全措施由乙方负责,如因火灾等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6、甲方负责将油罐清理洁净,直接乙方可以接受使用。7、租赁到期后,乙方应将油罐按使用前的条件交给甲方.乙方如继续租赁,再经双方协商.8、甲方提供供电电源和油罐管道改装,电费、加温费都由乙方承担。9、进入场区,油罐车必须空重车过磅,开往门卫检查,方可通行。10、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 乙方: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