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相应专业教育和职业实践条件者,均可申请参加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执业资格考试。(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基础考试:1、取得本专业(指公用设备专业工程中的暖通空调、给水排水、动力专业,详见附件 6,下同)或相近专业(详见附件 6)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2、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1年;3、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1 年。(二)基础考试合格,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专业考试:1、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2 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3 年。2、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3 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4 年.3、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讨论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4 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双学士学位或讨论生班毕业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5 年。4、取得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4 年;或取得未通过本专业教育评估的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5 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6 年.5、取得本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6 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7 年.6、取得其他工科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8 年.(三)截止到 2002 年 12 月 31 日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基础考试,只需参加专业考试:1、取得本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5 年;或取得相近专业博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6 年。2、取得本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6 年;或取得相近专业硕士学位后,累计从事公用设备专业工程设计工作满 7 年。3、取得含本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本专业讨论生班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