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我国道路交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摘要]:本文主要阐述我国道路交通行政管理体制目前存在的交通执法体制、公路养护管理体制、道路交通运输管理体制、交通安全管理体制等弊端,并分析了这种体制的弊端出现的原因和对交通运输业进展带来的影响。针对这些弊端本文结合我国一些交通体制改革的内容,提出自己的几点看法,以期对我国交通运输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提供有价值的建议。[关键词]:交通体制 改革 管理体制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的不断进展,城乡建设的不断加快,交通建设也越来越繁华,相应的交通系统也存在越来越多的问题,特别是近年来各类营运车辆大量进入市场,各种违法非法经营行为越来越突出,中国交通行政管理问题日益严峻,已经成为许多地方所面临的难题之一.然而,通过不断的实践证明,已经认识到要改变现有的交通问题,决不能把注意力集中于改善交通“硬件”-—如道路、立交桥、交通附属设施及其用地等,而应同时给予交通“软件"-—交通规划、交通需求管理、交通管理、交通决策及其机制等给以足够重视,只有“软硬”兼施,才有可能找到解决城市交通难题的途径。近些年来,根据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总体要求,不断推动交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推行政企分开、政事分开,部分地区还初步建立了“城乡道路运输一体化”或“一城一交”的综合交通行政管理体制,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交通管理部门交叉和职责关系不顺的问题,交通行政管理的职能转变迈出了重要步伐,交通运输的整体服务水平得到明显提高,但目前我国交通管理体制仍然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1。我国现行交通体制的弊端1。1 现有交通执法体制的弊端现行交通行政执法体制中, 各地方交通主管部门的区域性“块”与各执法门类垂向的“条”相对独立, 在交通行政执法中,各行其是, 自我封闭, 存在着条块分割现象: 一是条与条分隔,“依法”直属设立于各级交通行政部门下的各执法机构, 相互间缺乏有效协调; 二是条于块分割, 尽管是在同一交通系统内, 但多数执法门类都“依法”建立了从中央到地方上下对应的“条”式机构, 结果是客观上强化了各执法门类的“条", 加固了多头分散执法体制; 三是“块"与“块”分割, 在全国, 交通行政法被各块“依法”分割而不统一, 以及存在地方法规超前于交通部规章的局面。这些情况是中央政府的政策能量与效力逐层耗散造成的。在现行的体制当中, 每一层级都有其产生正熵的机制, 这就造成中央权威和中央政策能量逐层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