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推举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量化赋分暂行办法(试行)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展要求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客观需要,现将我市推举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量化赋分办法进行调整,具体如下:一、 量化赋分的具体内容和标准(一)学历赋分 学历档次 分数学历与专业关系博士讨论生硕士讨论生学 本士 科大专中专所学专业与从事专业一致正规院校403020125后学历332315103所学专业与从事专业相近正规院校352515103后学历27181071学历以毕业证和学位证书为准,双学历以上者,按最高学历赋分
(二)年限赋分
包括专业工作年限、聘现职年限和考核三项分值,合计不超过 30 分
专业工作年限:指从事本专业的工作年限,每满 1 年且考核称职的计 1 分,超过半年按 1 年计算;聘现职年限:指聘任现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限,每满 1 年且考核称职的计 1 分,超过半年按 1 年计算
聘现职期间,年度考核优秀的每次加 1 分,累计最高不超过 5分
(三)任现职以来获奖成果、论文、奖励赋分1.获奖成果、论文赋分 位次分数类别及等次123获 奖成 果省部级一等1086二等863三等321副省级一等863二等321三等210
5论文国家级210
5省部级10
5(1)各级获奖成果包括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2)获国家级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申报职称时可不受综合得分最低分限制
(3)论文(一般不少于2000汉字)须以原发表刊物为准
如重复发表,只按其发表在高一级刊物计分
(4)刊物级别的确定,由市人事局会同各评委会办事机构按各专业标准界定
对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论文赋分要由专家从严审核
(5)论文赋分时被《SCI》、《EI》等收录的论文可按 10 分计分,国家、省部级论文最多只能按 5 篇计分,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