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警察施 工 调 试 规 范内部资料注意保密海康威视安全施工法律规范1
目的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施工方针,切实保证公司员工在施工中的安全和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标准规程,并结合道路交通工程工程施工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安全法律规范
公司参加施工现场项目的有关工作人员,包括项目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工程施工人员、后期维护人员及施工过程中到现场支援的本公司研发人员等,必须熟悉并严格遵守本安全施工法律规范
对参加工程实施的人员要求公司对本项目的工程实施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2
1 经医师鉴定,无阻碍工作的病症
2 具备必要的电工知识,熟悉被安全法律规范
3 对外单位派来人员,工作前应介绍现场情况并做好安全措施的交底工作
工程实施过程的基本要求1)健全与工程展开有关的各方面的安全工作措施以及相关的组织机构,对上岗的所有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
2)上路施工人员必须身穿反光衣带安全帽,禁止穿凉鞋拖鞋,并正确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3)严禁酒后进入施工现场
4)施工人员应有责任分工,在道路上施工时,必须实行严格的人员工作责任制,必须服从负责人管理指挥,各种安全标志齐备,施工环境操作者配置安全装置
5)各工作点施工时均严格按要求布设安全示警牌、锥形交通标等安全设施,确保施工安全;晚上施工人员撤离现场后,现场仍布设安全设施,确保过往车辆和行人的安全
6)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程序、尽早清运余土,尽量少占用行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确保道路畅通,人车安全
7)各种电动工具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防护,接地装置,做到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不懂电气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操作机电设备
8)高处作业必须使用安全带,安全带使用前应进行检查
安全带必须挂在牢固的构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架或钢丝绳上,并不得低挂高用,禁止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
高度超过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