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市指前镇南埂河清淤工程监理工作报告(完工验收)扬州市勘测设计讨论院有限公司二一四年六月〇一、工程概况(一)、工程概况 金坛市指前镇南埂河清淤工程位于金坛市指前镇西南方向,东临金溧河,南临大庆圩,西临社头南北大河,北靠大荡圩,南埂河全长 6
05 公里,工程概算 54
招标文件规定,本工程从 2024 年 4 月 25 日开工至 2024 年 6 月14 日结束,总工期为 50 日历天
(二)、工程验收范围 金坛市指前镇南埂河护岸工程分为 1 个单位工程,4 个分部工程,32 个单元工程,本次完工验收范围为为 1 个单位工程,4 个分部工程,32 个单元工程的内容:1、已完工程量汇总如下:序号工程量名称单位合同数量施工数量1河道疏浚 6
05 公里km6
05二、监理规划 (一)、监理制度1
施工组织设计审核、审批制度 在承包人进场施工前,承包人在施工招投标阶段的基础上,必须对项目及每一个分部工程,甚至特别的工程、难点制定更为具体的施工组织设计与施工技术质量保证措施,详细说明如何实施项目及分部工程的施工并保证其质量
承包人在开工 7 天前填写“施工技术方案申报表”,并附“施工组织设计”报到监理部,认可批复后实施
(二)、开工审批制度 施工单位在接到项目法人的中标通知书后,应按招标书中规定的开工日期,做好开工前的准备工作,同时要到建设(监理)机构办理开工批准手续
(1)当主要施工准备工作已完成时,施工单位应在计划开工前十天,上报《合同项目开工申请表》,由监理工程师审查,总监审批
(2)分部工程开工在完成合同项目开工的基础上,即合同开工令、施工技术方案、进度计划审批表、施工设备材料进场审批表、施工组织及人员审批表、有关人员资质证书、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纪要、工程项目划分、材料进场检验报告、测量成果审批表、资金流计划审批表等内容完成的基础上,报送分部工程开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