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艺设备租赁合同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因甲方 活动需求,租用乙方所需器材设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为明确甲
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设备概况详细配置见附价清单使用时间: 年 月 日
租赁期限共计: 天
使用的场次由甲方自主安排
第二条:租赁设备的运输与操作等其他费用1
租赁设备的进退场调试安装
操作由乙方承担
租赁设备的运输费用及相关工作人员的住宿、用餐都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租赁设备的使用及规定1
合同期内,乙方设备由甲方统一管理使用,甲方下达合理
合法的设备使用任务,乙方应听从指挥调遣,按甲方规定的时间、合同的标准及要求完成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会议时间,合理安排设备的调试时间,确保正常使用
乙方操作手应遵守甲方的合理规定,由甲方自身原因造成乙方设备使用的终止或者是终断,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甲方应该配合乙方联系好搭建场地,提供活动电源,演出期间确保电路畅通,不得有停电、欠压等事故发生,造成后果由甲方负责
第四条:支付方式 1、本协议活动合同总额为 元(¥: )
2、甲方须支付的活动费用根据本合同费用明细表中的总计价款计算
如遇有临时增加或减少的费用, 将以合同附件形式双方补签,以增加或减少后的实际合同总额价款计算
3、付款时间合同签订时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额的 %,余额演出结束后一周内一次性结清
乙方根据甲方的需要在结算时给于提供发票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由于自身原因要求改变服务或者取消的,除全部退还甲方预付款外,还必须赔付甲方总服务费用的 30 %; 2、甲方变更或取消活动的决定,乙方不予退还合同定金且甲方应赔付乙方服务费的 30 %
3、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就受不可抗力影响部分不承担违约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