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平煤业〔2011〕88 号关于印发《许平煤业公司开拓掘进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通知基层各单位,机关各处室:《许平煤业有限公司开拓掘进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已经公司讨论同意,现予印发,请仔细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六月一日 (此为电子公文)许平煤业公司开拓掘进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全面推动许平煤业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开拓掘进工作标准化管理水平,使开拓掘进工作更加科学、法律规范、有效,实现安全生产之目的,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依据《煤矿安全规程》(2024)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试行)》(2024)编制
第二章 计划管理第三条 矿井计划管理部门要根据矿井进展规划和开掘水平、采区生产接替实际情况,负责编制矿井生产接替计划,并需经公司工程计划处认可
第四条 矿井开拓掘进管理部门要根据公司下达的年度开掘总进尺计划,进行月度进尺计划分解,并将分解计划上报公司工程计划处
各矿必须仔细组织,确保计划圆满完成
第五条 矿井开拓掘进管理部门要根据月度进尺计划,仔细组织施工,确保开拓掘进计划的完成,以保证矿井生产的正常接替
第六条 矿井开拓掘进管理部门必须在每周五下午三点前汇报本周开掘计划完成情况;每月的 25 日向公司工程计划处上报本月计划估计完成情况(快报)
每月 30 日上报本月计划实际完成情况及次月开掘作业计划
第七条 矿井开拓掘进管理部门负责当天进尺计划的落实
对完不成日计划的工作面要找出原因,及时整改;对完不成周计划的工作面,要及时向矿战线领导汇报;对完不成月计划的工作面,要找出欠尺原因,制订补回欠尺的具体措施,并于当月 2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工程计划处汇报
第三章 技术管理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八条 生产矿开拓掘进部门应建立技术资料档案,技术资料档案应包括施工图设计、巷道开口通知单、作业规程及补充措施、设备安装申请单、巷道贯穿通知单、贯穿措施、隐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