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事业部安全生产三级管理制度1
目的为提升燃气事业部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感,仔细履行领导干部的安全管理职责,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
1 本制度适用于燃气事业部安全生产各级领导干部;2
2 本制度将燃气事业部安全生产管理分为三级:事业部为一级安全监察(厂级),车间为二级安全巡查(处级),站区为三级安全检查(班组级)
1 综合管理处负责一级安全监察
切实掌握生产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仔细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装置管理情况的安全监察;3
2 生产运营处负责二级安全巡查
深化生产现场进行巡查,全面排查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隐患,及时督促相关人员解决;3
3 市场营销处负责二级安全巡查
负责站点施工的过程管理:质量、安全、进度、投资监控和竣工验收工作;3
4 各站区负责三级安全检查
对工艺设备、存储设备、运输设备、安全设施、消防设施、环保设施的安全运行及保养维护情况进行日常安全检查
一级安全监察4
1 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安全生产监察管理
总经理任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副总经理任副主任,各部门责任人是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
委员会下设安全监察处,监督监察各部门、站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 辨识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法律规范,及时进行宣贯、落实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3 坚持“安全生产,预防为主”方针,根据“三同时”、“五同时"、“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安全生产相关事宜
建立安全管理网络,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讨论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注:“三同时"指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五同时”指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和生产经营工作;“四不放过”指事故调查时,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过,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