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及商业物业管理事业部编 号WY
SYB/WK-WG—20版 号A/1装修建渣清运管理制度批 准: 分管领导: 负 责 人: 编 制: 主责单位物业管理中心文件执行日期2024—5—1作废文件1
0 目的为有效规避和预防各项目建渣清运管理风险,法律规范建渣清运业务管理,维护正常的清运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0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住宅及商业物业管理事业部各区域公司、项目建渣清运管理
0 术语及定义无4
0 职能职责4
1 物业管理中心:负责本制度的编制、解释、修订与宣贯工作,监督评价制度的实施效果
2 区域公司品质管理中心职责:负责对项目建渣清运业务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管,并提出建议
3 项目职责4
1 负责建渣清运业务的立项及请款
2 负责建渣清运业务的现场法律规范管理,保证项目的现场品质
3 负责对建渣清运业务的日常监管,协助商家解决业务过程中的困难,以维护良好合作关系
4 客观、真实、及时、全面地实施供应商季度评价
0 工作程序5
1 清运要求5
1 乙方在接到甲方清运要求通知后 24 小时得到响应,确定清运时间,特别情况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推迟,但必须在 48 小时内进场清运
2 建筑垃圾清运时间:春、夏季节每周 21 时至 23 时,秋、冬季节每周 20时至 22 时
若清运作息时间有所变动,以甲方(实施项目)需求为准
3 乙方进入甲方场地进行建渣清运处置时,建渣车辆必须限速行驶,速度在 5 公里/小时以内
4 入甲方物业服务区域的乙方建渣清运车辆,应当保持外型完好、干净,不准带泥行驶,运输时建渣应采纳措施进行遮盖,避开建渣散落
5 乙方建渣清运车辆在出入甲方物业服务区域时,应当小心驾驶,严禁碰撞各种设施及绿化带,如有损坏,应按价赔偿
6 乙方在清运工作中必须服从甲方相关人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