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与 物流公司关于 货物运输合同托运方(甲方): 承运方(乙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地址: 地址: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邮编: 邮编: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合同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一条 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款委托运输货物名称: 上述合同期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汽车公路运输,具体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运费、到货地点、收货人、运输期限等事项,由双方另签运单确定,所签收运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行的法律效力
第二条 货物起运地点/货物到达地点货物起运地点: 货物到达地点: 乙方需提供门到门的服务
第三条 货物承运日期/货物运输期限承运日期以托运单为准,货物运输期为 天
第四条 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在产品运输及装卸过程中,乙方须谨慎驾驶,轻搬轻放,不得扔抛货物,否则,导致货物损坏不能继续销售使用的,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货物赔偿费用
第五条 运输费用、结算方式1
运费按乙方实际承运货物的里程及重量计算,具体标准根据运单约定执行
具体费用如下: 2
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应向其索要收货凭证,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持收货凭证与甲方结算
结算方法: 第六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义务1
甲方的权利:要求乙方根据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
货物托运后,甲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乙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
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乙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乙方所需费用
甲方至少提前 1 小时以电话或书面传真形式向乙方发出运输指令
甲方的义务:按约定向乙方交付运杂费
否则,乙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
甲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根据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