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实施方案1
1 一般规定1
1适用范围本合同工程施工期的生产、生活区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有关工作,其主要工作范围和内容包括:施工期间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处理、大气环境与声环境保护、固体废弃物处理、生态环境保护、人群健康保护、完工后的场地清理;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和临时措施
2承包人责任(1)作为承包人,将始终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根据本合同技术条款的有关规定,做好施工区及生活区的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工作
承包人必须按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监理人的指示,完成厂房渗漏排水含油废水处理设施、运行期厂房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安装及调试工作
(2)对本合同划定的施工场地界线附近的树木和植被必须尽力加以保护
作为承包人能做到不让有害物质(如燃料、油料、化学品、酸等,以及超过剂量的有害气体和尘埃 、污水、泥土或水、弃渣等),污染施工场地及场地以外的土地和河川
(3)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和监理人指示,接受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与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承包人应对其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本合同规定所造成的环境污染、水土流失、人员损害和财产损失等承担责任
(4)假如由于承包人的疏忽、失职或故意行为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本技术条款的规定,造成环境破坏,承包人应负责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或承担所有经济处罚的费用,无论这种处罚是针对承包人自身还是针对发包人的
(5)为保持施工区和生活区的环境卫生,承包人必须配备专职环卫人员,制定环卫制度,定时清扫、清运垃圾,并运到监理人指定的垃圾场处置
严禁在施工区、生活区周围环境中随地倾倒垃圾
3主要提交件(1)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措施计划:承包人在提交施工总布置设计文件的同时,提交本合同施工期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措施计划,提交监理人批准,其内容包括:1)承包人生活区的生活污水处理措施;2)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