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因素识别、评价管理制度(WHNYLM/ZD—056—2024)(试 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识别企业活动、产品或服务中能控制和能够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评价出重要环境因素,并及时更新相关信息, 依据神华集团《煤化工企业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 要求》及乌海能源公司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规定了企业活动、产品或服务中环境因素识别的范围、方法、要求和步骤、评价方法、更新及重要环境因素的控制。环境因素是指一个组织的活动、产品或服务中能与环境发生相互作用的要素;重要环境因素是指具有或能够产生重大环境影响的环境因素.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内蒙古利民煤焦有限责任公司各部门及各生产厂(以下简称各单位)。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第四条 各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的具体实施,以及削减控制措施的制定与实施.第五条 安健环部是环境因素识别和评价的主管部门,负责环境因素的识别与评价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监督管理。第六条 各单位负责业务活动范围内环境因素的识别与评价工作,以及削减、控制措施的制定和落实。第三章 控制要求第七条 环境因素识别的范围:(一)各单位的生产、办公、后勤、服务中及所使用产品、服务中可控制的环境因素。 (二)各单位厂能够施加影响的的环境因素(如承包方、供应方)。(三)新改扩建设项目的环境因素。(四)为全面识别环境因素,避开发生遗漏,识别时要考虑“三种时态”、“三种状态"、“八个方面"。1。三种时态:过去:是指过去存在的环境因素,其遗留的环境影响现在依旧存在;现在:是指现在的活动、产品或服务中存在的或潜在的对环境造成影响的因素;将来:是指计划中的活动、服务或产品中存在的将对环境造成影响的因素。2.三种状态:正常状态:指服务或设备无故障运行状态;异常状态:是指设备开、停、检修等非正常运行时的状态;紧急状态:是指不可预见的、一旦发生将造成严重环境影响的,如发生化学品泄漏、火灾、爆炸、洪水等特别情况时的状态。3.八个方面:向大气的排放;向水体的排放;向土地的排放;原材料和自然资源的使用;能源使用;释放的能量(如热、辐射、振动等); 废物和副产品;物理属性,如大小、形状、颜色、外观等。第八条 环境因素识别的方法采纳过程分析法、现场排查法进行识别,各生产单位采纳产品生命周期分析思路,结合工艺流程分析,并依据现场观察、面谈、查询文件和记录收集的信息,考虑每一细化过程的输入、输出两大方面,从中识别出能与环境发生...